会员条件
本会由团体会员、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并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会费; (三)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天津人在北京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天津企业驻京分支机构;天津工作过生活过的非天津籍人士在京创办的企业及愿意与天津企业合作发展的企业; (五)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 (六)在京的天津籍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及有关人士后可以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有过天津工作生活经历的非天津籍人士,可以申请或被邀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本会工作有联系其他人士,可以申请或被邀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与本会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选派代表作为个人会员参加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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